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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如何操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圣贸通综合外贸服务平台 / 2017-04-12

为推动出口贸易发展和促进地方小商品市场发展,国家积极试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截至目前,试点市场已扩展至8个,并均取得良好成效,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已成为国家推动外贸发展的重要创举之一。相对于一般贸易方式,该创新业务有哪些特点和优点,如何操作?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




市场采购贸易操作指南


1.采购订货


      境外采购商与市场经营户或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外贸公司)签订合同,预付定金,并要求市场经营户或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在境外采购商指定的收货截止日期前,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2.信息录入


       经营主体按时限要求在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准确录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内容以形成交易清单,具体如下:(1)自营出口的市场经营户应在与外商签订采购合同时自行录入;(2)委托出口的市场经营户在货物交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时自行录入,或由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录入;由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代理录入的,须与市场经营户进行确认。


3.委托收货


       境外采购商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利用自有外贸仓库或租用外贸仓库收货、验货。


4.订舱装箱


       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在收货、验货后,直接或委托货代公司向船公司预定船期和舱位,并联系集装箱卡车,将多种货物组柜装箱。


5.报检报关


      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凭符合性声明、市场购销凭证、备案证明、身份信息复印件、装箱清单等资料,直接或委托报检公司向采购地检验检疫部门报捡、直接或委托报关公司向采购地海关报关出口;除应在“发货单位”栏填写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名称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采购商身份信息。


6.查验施封


      在获得海关放行单后,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将货物运至试点市场所设的海关监管点接受查验(抽验)、施封。


7.转关放行


      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在采购地海关办理转关出口手续后,将货物运至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检验手续和核销手续,以进入港区、装船出运。


8.免税备案


      市场经营户应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免税申报;委托出口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代为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9.办理结汇


     市场经营户或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办理结汇手续。





特点 

适用商品与运输


      通常适用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采购,一般以拼箱组柜方式进行报关和运输。


简化归类申报


      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每票报关单随附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10种以上的可实行简化申报:①对符合规定的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章”为单位进行归并;②每“章”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价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增值税免征不退


       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直接免征增值税(包括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采取不征不退的方式,即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未取得或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均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外贸主体个人可收结汇


       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既可由试点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收结汇,也可由其代理出口的市场经营户个人收结汇;由市场经营户个人收结汇的,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户个人首先须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再凭代理协议、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等办理收结汇;外汇管理局则对试点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企业的贸易真实性实行主体总量核查。


出口商检闭环管理


      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或市场经营户对市场采购的出口商品进行验收后,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提供符合性声明、市场采购凭证、备案证明复印件等资料。联网申报、核销使得小商品出口报检形成闭环管理,实现商品记录的完整与可追溯。


      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已基本形成“一划定、三备案、一联网”的管理机制,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风险可控、源头可溯”的商品认定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现“源头可溯、责任可究、风险可控”的管理目标。


优点  

提升贸易便利化


     以市场采购方式申报出口的小商品可享受海关24小时全程电子通关、简 化申报、智能卡口验放、出口商品增值税征/退管理方式简化等便利化举措,进一步提高市场采购出口商品通关便利。


降低外贸风险和成本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出口商品可在市场所在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市场经营户无须将商品运至口岸海关再办理通关,不仅能降低物流成本,并能提前办理通关手续,大大降低外贸风险和经营成本。


共享贸易平台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共享式的商贸流通和对外贸易大平台,构筑对接国际市场的便利通道,激发中小微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我国小商品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提升国际化水平、推动外贸增长。


解决小商品出口瓶颈


      小商品出口质量管理与追溯已成为制约我国小商品出口问题,而贸易采购方式具有的贸易规范化、贸易主体本地化等特征,有利于建立质量溯源体系,解决小商品出口瓶颈,推动贸易发展。


      出口采购贸易模式能显著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贸易成本,提升贸易效率,提供的商品信息更全,客户的选择更多,相比传统贸易方式,是一种新型的、更高层次的对外贸易形式。


      2016年1-8月,全国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人民币)同比增长13%,而同期我国对外出口总额则同比下降1%,其中加工贸易出口同比下降6.8%。因此,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对推动我国出口,特别是中小企业出口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认真做好检验检疫备案工作


       通常情况下,检验检疫机构参照《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供货单位和发货人代理人实施分类管理,并确定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五种不同检验监管方式。但须注意,对来源于未经备案单位的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则实施批批检验,即按照特别监管或严密监管的检验监管方式实施出口监管。因此,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供货单位、发货人的代理人应认真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否则将延长出口查验时间、增加出口查验成本。


对商品、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由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特点,商品检验费时费力,建议对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如设立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做好示范区内各商位的二维码注册备案工作,加强产品溯源,以完善快速放行模式,便利市场采购商品出口,降低企业出口成本。此外,也可对市场采购商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并做好产品的二维码备案工作。


扩展适用产品范围


     由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具有诸多优点,对于发展出口贸易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可考虑逐步扩大适用产品范围,如可将预包装食品等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专题调研工作,对其风险等级进行分析与系统评估等。此外,考虑到近年我国海外工程承包业务的发展,也可考虑将工程物资、建材、工程设备等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即积极探索生产资料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对此,可在总结山东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或新增其他试点市场。


积极推动人民币结算


      由于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或市场经营户都是小规模经营者,外汇风险防范能力较低,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频繁的当今,如采用美元结算则难以抵御风险。因此,须积极试点人民币结算方式,以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可持续发展。